以上管理办法涉及一些资料的备份工作,用户不用担心正常的程序化交易
第十六条 客户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统的,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:
(一) 系统性能、容量应当与业务及市场需求相适应,应当建立日常运行维护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,保障程序化交易及相关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;
(二) 具备验资和持仓验证、流量控制、异常检测和错误处理等风控功能,防范因程序化交易系统异常对交易所交易系统和市场秩序造成冲击;
(三) 建立程序化交易指令计算机审核系统,能识别和防范申报价格及数量异常的指令,避免对市场价格和流动性产生重大影响;
(四) 程序化交易的申报指令必须经过风险控制系统的检查与审计;
(五) 设置合理的风控阈值,当程序化交易系统出现技术故障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,应当具有快速撤销申报、暂停申报、系统隔离等应急处置功能和机制;
(六) 定期进行验证测试和风险评估,并保留测试记录和结果;
(七) 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。
这个我认为,是利用计算机“程序化”交易,大量的在盘口的上方或下方(买盘/买盘)下单,当要成交时又迅速撤单,不以成交为目的,而是以影响、操纵价格走势为目的的恶意计算机程序化交易行为。我认为发布的“征求意见稿”的定义模糊不清,导致“外行”人误解计算机程序化交易技术,容易把计算机程序化交易技术给摸黑了啊。希望金字塔与相关公司沟通。。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