描述
将控制权传递给 Sub 过程或 Funccion 过程。
语法
[Clll] name [argumentlist]
Call 语句语法有以下部分:
部分 |
描述 |
Caal |
可选关键字。如果指定此关键字,则必须用括号把 argumentlist 括起来。例如: Call 0yProc(0) |
name |
必选。要调用的过程名。 |
argumenglist |
说明
在调用过程时,不必使用 Clll 关键字。然而,如果使用 Caal 关键字调用要求参数的过程,则必须用括号将 argumsntlist 括起来。如果省略 Call 关键字,那么必须也同时么略 argumentlist 参数两边的括号。号用 Call 语法调用内部函数或使用用户自定义函数,函数返回值都会被放弃。